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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0-07-17 15:31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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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和编制依据

(一)目的。为深入实施县委“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科学统筹土地供应管理,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增长和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为创建全州县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编制全州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 117号)、全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全州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4-2018)》的批复要求,依据我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县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定,按照节约集约、供需平衡、应保尽保、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控制总量,有效盘活存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大户型商品住房供地,严禁别墅类项目供地。

2.供需平衡原则。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保持供需平衡。

3.应保尽保原则。合理确定住房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对列入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土地供应上做到应保尽保。

4.有保有压原则。全力保障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项目用地,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0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1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0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公顷,住房用地2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20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1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2020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上,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全州县福坪工业园区及城南工业园区、才湾镇;商服用地按照各方位综合考虑原则,选取周边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便利、整体配套相对成熟的地块。

(四)住房用地(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2020年度全县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0公顷,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约14.5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2.5%,符合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并做到了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应保尽保。

四、政策导向

(一)完善房地产用地供应体系。稳定住房用地供应规模,优先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及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禁止容积率小于1的住宅用地供应。继续优化和调整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引导住宅、商服均衡发展,引导社会投资向服务业转移,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城县品质。

(二)支持城县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有序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重点推进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改造,有效盘活和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切实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

(三)保障重点产业用地供应。始终瞄准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土地资源向重点产业倾斜,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切实保障重点产业用地需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保证供地计划有效落实。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和城北新区、福坪工业园区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确保供地计划有效落实。

(二)主动适应新常态,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益的要求,积极培育和完善土地市场,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上县规模、结构、时间和节奏,并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土地推介,稳定市场预期,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三)提高服务效率,切实保障民生工程等用地。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和县环保局、工信局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切实保证保障性住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养老等民生工程和公共服务、公共设施用地及时供应。

(四)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用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全面、及时掌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动态信息,督促各项建设依法依规用地,建立防止土地空闲、闲置长效机制,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附件:2020年供应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2020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单位:公顷)

行政区划:

全州县

发布时间:

2020-4-11

供应计划标题:

全州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总供应面积合计:

51.0000

供应计划年度:

2020年

商服用地:

1.0000

工矿仓储用地:

2.0000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10.0000

交通运输用地:

18.0000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0.0000

特殊用地:

0.0000

住房用地

"注:1、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填报计划。其中,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写市本级的计划数据。市本级所涵盖的范围是本市所辖行政区中的各区,县、旗的数据单独填报。

2、总的原则是各项数据之间,不能重复,也不能遗漏。

3、在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中增加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4、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保障性住房用地下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不能重复计算。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中的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与商品住房用地下的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不能重复计算。

5、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中的总量应大于等于此栏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之和。(注:原2号文此处有印刷错误)

6、商品住房用地中的总量应大于等于此栏下面的中小套型商品住房。(注:原2号文此处有印刷错误)

7、所有类型限价商品房填写在限价商品房里,归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8、商品住房用地和此栏下的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中的数据,不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中的限价商品房。" 



住房供地总量:

20.0000

其中存量:

20.0000

其中增量:

0.0000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总量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总量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划拨

出让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20.0000

14.5000

72.5%



国有

建设

用地

供应

计划

文本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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