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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我县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城镇标定地价编制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协助提供相关资料的函

2020-10-22 09:55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耕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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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统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粮食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水利局、林业局、税务局、卫生健康局、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十八乡镇人民政府 

为增强对全州县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构建全州县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促进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及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广西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编号:B20190166)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县于2020年9 月启动了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广西国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基准地价评估的具体技术工作。

为了使基准地价成果符合土地市场的客观实际,保持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和宗地地价评估标准的现势性,并于2021年1月底前完成此次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现需要向贵单位收集有关本次基准地价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具体资料详见附表),特发此函,请贵部门于2020年11月15日前予以协助提供。

附件: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收集资料清单.rar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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