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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全自然告字[2023]07-01号)

2023-07-27 08:00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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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全州县人民政府批准,全州县自然资源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全州县中心北路西4-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全住建规条[2019]7-13号)》: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全州镇北斗路东面。

2、用地面积:中心北路 4-1 地块:110.4 ㎡,

(二)用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

(三)用地使用强度:

1、中心北路 4-1 地块(原设计条件指标)容积率:1.0<容积率≤7.43,建筑密度:≤100%,占地面积:110.4 ㎡,建筑规模:110.4㎡<建筑规模<820.0㎡(商业面积≤110.4㎡),建筑层数≤6层,建筑高度≤20米。

2、其他:建筑沿规划道路可外挑1.2米,顶层后退3米。

(四)拟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编号

土地位置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

规划条件

出让年限

备注

协202301

全州县全州镇中心北路西4-1号地块

110.4

商业用地14.86㎡、城镇住宅用地95.54㎡

1.0<容积率≦7.43

商业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全州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3期审议议题

二、受让人范围申请方式及起始处置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二)协议出让起始处置价

全州县中心北路西4-1地块位于全州县中心北路西的国有划拨土地,出让面积110.4㎡(其中,零售商业用地 14.86㎡,城镇住宅用地95.54m)㎡,土地用途零售商业、城镇住宅用地,1.0<容积率7.43,建筑密度 100%,出让综合单价为 4274.27元/㎡,其中:1.零售商业用地总地价116948元,单价7870元/㎡;2.城镇住宅用地总地价354931元,单价3715元/㎡;3.零售商业、城镇住宅土地总地价471879元,出让方式为协议,协议起始处置价47.1879万元。

(三)公告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8:00时至2023年8月26日18:00时止,缴纳47.1879万元价款以缴款凭证时间为准,过期视为无效。

(四)协议用地出让申请

申请人可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发布开始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全州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用地申请,一次性缴纳协议成交价47.1879万元,受让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的将无偿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8:00时至2023年8月26日18:00时止,此地块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方式出让自动转为拍卖方式出让进行处置,具体程序另行规定。

(六)报名者一次性缴纳47.1879万元保存金,成交后转为土地出让金,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不按期签订合同,则扣除成交价47.1879万元的20%作为违约金,并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 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 让 人:全州县人民政府

联系单位: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全州县全州镇桂黄北路33号

联 系 人:唐先生  王先生

缴款户名:全州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广西全州农村合作银行城北支行

账    号:3147 1201 0104 7094 96

联系电话:0773-4820530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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