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统一部署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工作,1月20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自治区林业局、海洋局组织召开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培训会,进行工作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郑杰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郑杰忠讲话
会议指出,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是经济价值估算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资源”向“资产”转化的途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提高站位,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为建立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夯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培训会现场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准确把握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要求,按照“清、查、估、核”的资产清查工作思路,在基本查“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基础上,补充调“查”价值属性信息,建立统一价格体系,“估”算经济价值,探索“核”实国家所有者权益,按时按质完成国有农用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和海洋等6类自然资源资产价格数据采集、审核及上报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自然资源、林业、海洋等主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按时提交数据资料,共同做好自治区级价格体系信息采集。要加强质量保障,严格执行技术规范,确保采集数据真实、可靠。要加强技术保障,各市、县要同自治区清查办技术工作组保持密切联系,对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要做好经费保障,加强对工作经费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保障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培训会现场
会上,自治区林业局、海洋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就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自治区清查办公室相关技术人员对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数据采集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致具体的讲解。
会议采取视频方式召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局、海洋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有关工作负责同志在南宁主会场参会,各市、县自然资源、林业、海洋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单位有关人员在市、县分会场参加会议。(周复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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