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全州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全州县龙水镇政府等相关单位成功地对龙水镇桥渡村委山塘自然村唐某违法占用近70亩基本农田种植商品草皮地块进行专项整治。同时给前来观看的群众上了一堂很好地严禁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普法教育课。
11月初,该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对龙水镇桥渡村委山塘自然村耕地保护例行巡查时,发现该村农户唐某租用流转本村村民一百多亩基本农田种植商品草皮,耕地“非粮化”,巡查员发现后立即上前制止,并宣讲种植草皮、树苗,不仅破坏耕作层,损伤土壤,致使土地肥力下降,而且危及到国家粮食生产安全。责令唐某在三日内铲除违法在田里种植的草皮和构筑物恢复耕种条件。唐某抱着侥幸心理,仍然继续加班加点种植草皮,至11月6日种植草皮近70亩。为坚决打击基本农田“非粮化”行为,11月7日该县自然资源局采取果断措施会同全州县龙水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对唐某违法利用基本农田“非粮化”行为进行了依法整治,恢复基本农田原状,为避免给唐某造成更大损失,当日执法人员还用精量播种机平整土地,并在平整好的65亩基本农田内种植了优质冬油菜等粮油作物。
该县政府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州县严格落实“田长制”和耕地保护“铁规”,把耕地保护列为各级党政干部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各部门、乡镇、村委加强巡查频次,将耕地“非粮化”扼杀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基本农田“非粮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立案查处整治;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依法打击的同时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动态巡查和执法上形成合力,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据悉,截至2022年11月12日,开展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查处整治耕地“非粮化”案件76宗计700.98亩,其中涉及基本农田351.84亩,全部恢复粮油作物种植,有效地遏制了耕地“非粮化”现象。另外,该县还招引农业项目业主70多家,复耕连片撂荒耕地和退果还田达到1.6万余亩,增加粮食适度规模种植面积1.5万余亩,全年新增粮食产能750万公斤,为该县农民就业增收扩宽了渠道,为乡村振兴增添了一份亮丽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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