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及二层单位:
为了便于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对接,有利于工作的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各股室职责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增设人事教育股,具体负责机关党建、组织、人事、教育相关工作。
二、原规划利用股更名为利用股,具体负责土地利用相关业务。
三、原耕地保护股更名为规划耕保股,具体负责土地规划、耕地保护相关业务。
四、原地质环境与勘探储量管理股更名为地质环境管理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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