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23
广西全州农村合作银行城北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全州县全州镇光明路172号城西商业街第3幢2单元第4层第402号不动产证明遗失,证号为桂(2021)全州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46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声明人:广西全州农村合作银行城北支行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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