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24
经春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全州县庙头镇新街的房屋所有权证:桂房证字第3776445号遗失,将坐落于全州县庙头镇新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全国用(2009)第0107080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声明人:经春德
2022年4月1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