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56
蒋明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全州县全州镇和平路221号第2幢4层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全国用(2001)第01020130号遗失;将坐落于全州县全州镇和平路221号第2幢4层的房屋所有权证:全房权证全州镇字第3715838号遗失,将坐落于全州县全州镇和平路22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全国用(1999)第01020130号遗失;将坐落于落于全州县全州镇和平路22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桂房证字第371534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使用证作废。
声明人:蒋明生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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