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64
李长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全州县全州镇桂黄中路42号内第1幢3单元第3层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全房权证全州镇字第2013007014号遗失,将坐落于全州县全州镇桂黄中路企业局院内一单元30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全国用(2013)第0110705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声明人:李长平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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