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85
蒋仕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全州县城郊乡七一村委4队的房屋所有权证:桂房证字第3750005-14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蒋仕明
2023年10月1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