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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编号:2024-015)

2024-02-21 10:57     来源:全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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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4-015

蔡登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全州县全州镇桂黄北路氮肥厂对面第1幢的《他项权利证》遗失,证号为:桂(2018)全州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20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他项权利证》作废。

声明人:广西全州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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