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转字(2024)02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2024年05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全州镇桂黄北路全州县不动产登记局(全州县自然资源局院内)
联系方式:0773-4838838
序号 |
权利人(继承人) |
义务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彭丽华 |
夏建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全州镇城北新区桂北大道全州县名门世家二期第19幢1802号住宅 |
450324100012GB00086F00610048 |
74.36㎡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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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州县全州镇桂黄中路中心广场第1层B06号商铺 |
450324100005GB00023F00010068 |
27.28/27.28㎡ |
商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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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州县全州镇桂黄中路全州综合大市场8幢15号 |
450324100007GB00072F00010019 |
37.62/65.05㎡ |
商住 |
全州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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