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38
谢崇文、蒋巧荣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全州县桂黄北路(人事局北面)聚龙阁小区第1幢东楼4-302号及第1层1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号分别为:全国用(2008)字第01103359号,全房权证全州镇字第373399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谢崇文、蒋巧荣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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