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首字(2024)0008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全州镇桂黄北路全州县不动产登记局(全州县自然资源局院内)
联系方式:0773-483883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孙素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全州县全州镇环城路30号 |
450324100004JC00111F00010001 |
100.47/798.9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全州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8月1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