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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公告(编号:转字(2024)110号)

2024-11-21 10:52     来源:全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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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转字(2024)110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全州镇桂黄北路全州县不动产登记局(全州县自然资源局院内)

联系方式:0773-4838838

序号

权利人(继承人)

义务人(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王梅华

潘伟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全州县全州镇光明路169号全州亿都国际商贸城住宅小区第29幢4单元第10层1002号

450324100010GB00261F00540079

17.94/ 112.25

住宅


全州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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