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38
广西全州农村合作银行城中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全州县全州镇桂黄北路146号(原土产公司全州经营部)的《不动产权证明》:桂(2019)全州县不动产证明第000331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声明人:广西全州农村合作银行城中支行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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