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64
刘标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全州县全州镇建设街北达7号第6幢第4层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号分别为:全国用(2014)第01114055号、全房权证全州镇字第201401243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刘标锋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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