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8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桂(2025)全州县不动产权第0002031号、桂(2025)全州县不动产权第0002033号 |
全州县物资总公司 |
不动产权证 |
/ |
全州县全州镇桂黄北路15号第4幢4单元第3层301号、全州县全州镇桂黄北路15号第4幢4单元第4层401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桂03执恢42号之八] |
公告单位:全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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