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宏昆、唐建新、王传举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办理前进社区修建文化科技项目手续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前进社区须提供该地块的以下材料报我局审查:
一、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方案
二、发改部门批复文件
三、带地形的红线图
四、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我局审核材料齐全后,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的,我局予以审批。
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2日
签 发:
联系人:王雄
联系电话:13457657879
分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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