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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然资函〔2022〕7号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全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8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2-01-12 18:11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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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宏昆、唐建新、王传举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办理前进社区修建文化科技项目手续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前进社区须提供该地块的以下材料报我局审查:

一、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方案

二、发改部门批复文件

三、带地形的红线图

四、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我局审核材料齐全后,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的,我局予以审批。

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2日

签  发:

联系人:王雄

联系电话:13457657879

分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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