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二层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应急测绘保障预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557号)和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应急测绘保障预案的通知(市自然资办【2021】9号)精神,为健全全州县应急测绘保障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利用测绘地理信息资源,提高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制定本预案。现将《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应急测绘保障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4日
(联系人:蒋丽华 1827734306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应急测绘保障预案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为健全全州县应急测绘保障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利用测绘地理信息资源,提高应急测绘保障能力,为各级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高效有序的测绘保障,为自然灾害预防、应急指挥决策、灾情评估分析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快速规范的测绘与地理信息保障服务。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家测绘应急保障预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测绘保障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应急测绘保障预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应急测绘保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州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测绘保障,以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党委政府下达的其他重要应急测绘保障。
二 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成立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应急测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组织全市应急测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新华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庾全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 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淼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小明 副科级干部
陆树青 局长助理(挂职)
马德友 办公室主任
蒋丽华 自然资源调查与测绘管理股股长
杨英龙 矿业权管理股股长
唐建友 地质勘查保护股股长
蒋 荣 财务股股长
蒋 钦 地环站站长
何 娜 信息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查与测绘管理股,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承担应急测绘日常管理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应急测绘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应急测绘保障行动,协调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社会力量配合完成应急测绘保障相关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蒋丽华 自然资源调查与测绘管理股股长
成 员:孔维鹏 办公室
张明慧 地质勘查保护股
黄小锦 财务股
唐博毅 信息中心
地环站
郑香坤 自然资源调查与测绘管理(联络员)
(二) 工作机构及职责
局有关股室及二层单位,为应急测绘保障主要工作机构,承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和部署的应急测绘保障具体工作。
工作机构具体职责:
局办公室职责:负责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工作。
局地质勘查保护股:负责提出地质灾害预防、监测、救援、治理过程中对应急测绘保障的需求,协调联系广西地质环境监测站桂林分站,协同调查与测绘管理股统筹、协调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应急测绘保障工作。
局财务科:负责应急测绘保障所需资金的筹措及执行的监督管理。
调查与测绘管理股:负责已有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的提供、数据处理与加工,维护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运行与服务,卫星遥感影像提供和解译、相关应急数据加工处理等,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应急测绘保障工作。
信息中心: 负责已有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理与加工,相关应急数据加工处理等,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应急测绘保障工作。
地环站:负责提供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理信息资料,提供地质灾害防治的时间、地点、范围等信息,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的其他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上级及自治区、市有关部门为应急测绘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社会力量
具有测绘资质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作为县应急测绘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要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根据总体部署,动员社会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承担相应的应急测绘保障任务。
三、应急测绘响应
(一) 应急测绘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救援与处置工作对应急测绘保障的需求,将应急测绘响应分为Ⅱ级和Ⅰ级两个等级。
1.Ⅱ级响应
以提供现有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为主,只需少量的实地监测、地理信息数据加工和处理、专题地图制作以及遥感动态监测的。
2. Ⅰ级响应
需赴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大范围联合作业,进行大量应急测绘数据采集、加工和处理,提供大量测绘成果的,或者是自然资源厅、市党委政府下达的重要应急测绘保障任务。
(二) 应急测绘响应启动
接收到应急测绘保障需求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组织研究提出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领导小组确定后立即启动应急测绘响应。Ⅱ级响应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宣布启动,Ⅰ级响应由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响应指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指令后,应迅速启动本部门、单位应急程序,并根据职责分工和要求,部署开展应急测绘保障工作。
(三)应急测绘响应措施
1.Ⅱ级响应措施
(1)应急测绘响应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了解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需求,根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和下达应急测绘保障任务。及时收集相关信息,调集、整理适宜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配合开展应急测绘保障工作。承担应急测绘任务各单位的人员、设备、后勤保障要及时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
(2)立即开通成果数据提供绿色通道,按相关规定即时办理,在应急响应启动后4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8小时)内,根据需求提供现有适宜的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
(3)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向空域管理部门申请无人机空域使用,向民航管理部门协调做好应急无人机使用的相关保障工作。
(4)根据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的需要,组织应急测绘保障队伍采用低空无人机航空摄影、实地测绘等手段获取相应的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收集有关专题数据,快速加工、生产相关应急测绘成果。
2.Ⅰ级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请假的,必须立即返回工作岗位;确实不能及时返回的,可先由主持工作的领导全面负责。
(2)立即开通成果数据提供绿色通道,按相关规定即时办理,在应急响应启动后2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4小时)内,根据需求提供现有适宜的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
(3)组织应急测绘保障队伍赶赴现场,及时采用航空摄影(利用无人飞行器、大中型无人机)、实地测绘等手段获取突发事件现场的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或视频资料,并根据要求迅速进行数据加工处理、分析评估,为突发事件应对的科学决策、现场指挥、灾情评估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
特别紧急情况下,领导小组领导可以直接指示应急测绘保障相关单位提供应急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或者开展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四)应急测绘响应终止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或上级有关部门宣布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或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后,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领导小组副组长决定终止Ⅱ级响应。响应终止通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继续配合突发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部门,做好事后测绘保障工作。
(五)安全防护
应急测绘保障人员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除了遵守相关作业生产安全规范外,在现场工作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在应急测绘实施过程中应设置1人负责安全瞭望,发现险情及时提醒作业人员。
(2)无人机应在远离危险源的地方起飞,对作业区内的高压电线等应注意避让。
(3)参与应急测绘的设备和人员应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
四、保障措施
(一)机制保障
建立与应急、气象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联络员,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研判应急测绘保障需求,快速作出响应。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空域使用快捷审批和测绘应急演练空域使用保障机制。建立完善设应急测绘工作机构、社会力量联络员制度和协同应急测绘机制。各应急测绘保障相关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应急测绘保障预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队伍保障
建立应急测绘保障专家库,根据实际需要协调有关专家为应急测绘保障决策及处置提供咨询、建议与技术指导。各单位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遴选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的技术骨干组成应急测绘快速响应队伍。
(三)资金保障
各应急测绘保障相关单位根据应急测绘保障工作需要,结合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将应急测绘保障所需资金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对应急测绘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评估。
(四)技术保障
各应急测绘保障相关单位应积极组织研究应急测绘信息快速获取、处理、集成、传输服务技术,实现“3S”与网络、通讯、辅助决策等技术集成,重点推进多源航空航天影像的快速获取与处理、提供及分析评估工作。加强广西应急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技术支撑能力。推进地理信息跨界融合,联合专业部门,利用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和技术及专业资料,建立灾害预测预警模型,为灾害防御提供科学依据。
(五)基础设施保障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测绘装备快速调配机制,促进应急测绘装备的共享。加快应急测绘保障装备配备及相关软硬件迭代升级。
(六)资料保障
组织常态化获取、更新突发事件重点防范地区的各类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收集、整理突发事件重点防范地区的各类专题信息和测绘成果。建立应急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及成果储备制度,针对突发事件的特点,安排获取、生产、储备应急测绘成果,确保在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时,能够快速响应,高效服务。
(六)通讯保障
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建立市自然资源局应急测绘保障通讯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五、监督与管理
(一)责任与奖惩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是应急测绘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在应急响应指令下达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有关单位测绘应急保障执行时间和进度进行检查、督促,对在应急测绘保障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在应急测绘保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成果管理
应急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属于国家秘密的,申请使用人应按规定及时补办使用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测绘成果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保管和使用工作。对不具备长期保管条件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事发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其在任务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将所领用的涉密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进行销毁处理并报备。对新产生的应急测绘成果,应及时做好成果归档入库等工作。
(三)工作总结
承担应急测绘保障任务的单位在应急测绘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和评估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阅后报局领导。
(四)宣传培训
自然资源局应定期组织对应急测绘保障人员进行应急新知识、新技术培训,提高保障人员的应急专业技能。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及时组织应急测绘保障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测绘保障预案,提升应急测绘保障能力。通过各种媒体及时对应急测绘保障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重要作用的认识,扩大社会影响力。
六、 附则
本预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修订、解释与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局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应急测绘保障预案及实施进行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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