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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然资字〔2022〕44号关于颁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通知

2022-06-02 18:00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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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全州县红色旅游教育基地项目周边配套基础设施二号、三号路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问用途管制要求,予以颁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现将该证书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州县红色旅游教育基地项目周边配套基础设施二号、三号路用地项目

项目代码:2111-450324-04-01-377159

建设单位名称:全州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红色旅游基础设施,促进我县红色旅游快速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已经全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全发改项字〔2021〕215号批复项目建议书。

项目拟选位置:全州县才湾镇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拟总用地面积2.3362公顾,

其中:农用地 2.3362公顷(园地1.1755公顷,林地1.0288公顷,坑塘水面0.1319公顷)。

拟建设规模:二号路道路等级为乡村道路,三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二、相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和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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