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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然资字〔2021〕94号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全州县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0-13 18:00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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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及二层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成立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1〕242号)、《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成立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自然资办〔2021〕52号)及《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自然资办〔2021〕7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全州县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印发

全州县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的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推动我县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开展我县自然资源综合测监管工作,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全区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和当前工作重点,在第三次国土调查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自然资源合监测监管工作,可及时掌握自然资源变化情况,实现“早发、早制止”的监测监管目标,提升我县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服务支撑和科学依据。

二、主要任务

对区自然资源厅下发的自然资源管理综合监测监管图斑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包括建设用地批后实施、临时用地批后实施、露天矿山开发利用、嫌违法用地用矿线索、耕地“非农化”、重大项目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执行情况、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设施农业用地等十类对象的动态监测监管图斑照“动态发现、实时交办、月度分析、季度小结、年度总”工作思路,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定期开展综合监测监管成效分析评价,提升自然资源监测监管水平。

、任务分工

对区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综合监测监管图斑,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分类调查、核实和处置。将处置况逐项填写在任务清单“处置结果”栏,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处置情况通过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服务平台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一) 专题数据整理汇交。

“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股室根据部门职责提供县管理的专题数据,汇交到自治区级管理的专题数据。各业务股室负责维护专题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责任部门: 监测股、耕保股、规划股、矿管股、审批办、利用、用途管制、生态修复、土地整理中心

完成时间: 新增业务数据每月底前汇交。

(二)外业调查核实。

对区厅下发的综合监测监管图斑,按职责分工,由相应的业务股室逐一开展外业调查核工作。实地调查核实变化图斑类型、面积、范围,参照第三次国土调查图斑举证要求,拍摄实地举证照片和视频,填写变化图斑外业调查核实情况表。

责任部门: 执法大队、耕保股、规划股、矿管股、审批办、利用、用途管制、生态修复、土地整理中心

成时间: 接收外业指引图斑后5个工作日。

(三)核实处置。

各相关业务股室根据外业调查核实情况,及区、市提出的具体处置要求,开展图斑处置工作。处置况逐项填写在任务清单“处置结果”栏,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处置情况通过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服务平台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部门: 执法大队、耕保股、规划股、矿管股、审批办、利用、用途管制、生态修复、土地整理中心

成时间: 收到任务清单 5 个工作日。

(四)监测成果汇总分析。

通过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服务平台按监测对象分类分别展统计汇总分析工作。形成月度、季度和年度分析报告,适时向综合监测监管领导小组通报监测监管情况。

责任部门:监测股

成时间:每期监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形成监测分析报告。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全县监测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沟通协等工作。

(二)制度保障。

1.建立调度会制度。由局分管领导按季度主召开自然资源重大综合监测监管工作调度会,研判监测监管形势,协调处理问题。

2.建立监测任务处置机制。业务股室根据监测类及外业核实情况,按照市、区处置意见,对下发图斑及时开展处置。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监测结果处置制度,明确处置情形、措施和流程,确保发现问题处置到位,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建立监测成果应用机制。综合监测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理国情监测相衔接,监测监管结果与业务专题数据(库)相衔接,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

(三)经费保障。

按分级保障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根据工作内容及任务分工,参考《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2009〕17号)和《县级国土调查生产成本定额》(TD/T1056-2019)等文件要求测算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到位,保障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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