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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然资字〔2022〕187号关于颁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通知

2022-12-13 18:00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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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全州县两河镇滨江路休闲步道和绿道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国土空问用途管制要求,予以颁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现将该证书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州县两河镇滨江路休闲步道和绿道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205-450324-04-01-237437

建设单位名称:全州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依据:为完善我镇基础设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全发改项字【2022】106号)批复项目建议书;

项目拟选位置:全州县两河镇。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拟总用地面积1.1490公顷,其中:农用地0.9068公顷(旱地0.0088公顷、乔木林地0.7110公顷、其他草地0.0292公顷、农村道路0.1561公顷、田坎0.0016公顷),未利用地0.2422公顷(河流水面0.1074公顷、内陆滩涂0.1348公顷)。

拟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两河水厂至灌江大桥的沿江滨江路休闲步道,护栏总长为1.4公里,王家桥至两河水厂滨江路绿道总长为2.6公里,配套建设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

二、相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书)。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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