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

全自然资字〔2022〕181号关于颁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通知

2022-12-06 17:50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全州县盛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全州县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予以颁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现将该证书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州县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2210-450324-04-01-676845

建设单位名称:全州县盛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依据:为完善我县集镇基础设施,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已经全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登记立项(项目代码:2210-450324-04-01-676845);

项目拟选位置:全州镇、才湾镇。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拟总用地面积1.9430公顷,

其中:农用地1.9430公顷(水田0.3938公顷、旱地0.2350公顷、果园0.4063公顷、其他园地0.0177公顷、乔木林地0.4046公顷、灌木林地0.3006公顷、其他林地0.0060公顷、田坎0.0328公顷、农村道路0.1462公顷)。

拟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公共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

二、相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和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三)依据《建设项目的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限期三年、本文有效期至二0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书)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