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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然资字〔2022〕183号关于颁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通知

2022-12-06 17:55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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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盛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全州县生态食品产业园才湾片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予以颁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现将该证书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州县生态食品产业园才湾片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

项目代码:2211-450324-04-05-890128

建设单位名称:全州县盛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依据:为完善我县集镇基础设施,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已经全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登记立项(项目代码:2211-450324-04-05-890128);

项目拟选位置:全州县才湾镇。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拟总用地面积13.2894公顷,

其中:农用地12.9314公顷(旱地0.1921公顷、水田0.0522公顷、果园0.9635公顷、其他园地2.6630公顷、乔木林地8.0794公顷、灌木林地0.1432公顷、其他林地0.2221公顷、其他草地0.0566公顷、农村道路0.0885公顷、坑塘水面0.1319公顷、设施农用地0.3139公顷、田坎0.0250公顷),建设用地0.3580公顷(均为采矿用地)。

拟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建道路、广场、停车场、体育健身等配套设施。

二、相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和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三)依据《建设项目的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限期三年、本文有效期至二0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书)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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