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天湖保护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全州天湖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予以颁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现将该证书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州天湖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04-450324-04-01-787929
建设单位名称:全州县天湖保护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项目建设依据:为提升和完善我县旅游基础设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全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全发改项字【2022】65号)批复项目建议书;
项目拟选位置:全州县才湾镇。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拟总用地面积0.4000公顷,
其中:农用地 0.4000公顷(均为乔木林地)。
拟建设规模:1、游客集散中心。规划用地6亩,新建一栋3层(局部4层)游客服务中心楼,占地面积700 m²,建筑面积2600 m²,生态停车场面积2000 m²,配套设给排水、电气、消防、防雷、场地硬化、围墙、绿化及土方工程等附属工程;2、连接道路工程、路线设计从天湖通往海洋坪的支路,终点止于天湖国家湿地公园边界线,长4600米,道路宽5-10米;3、巡护步道工程;4、游客咨询中心服务处及配套设施;5、标识标牌,在各建设项目区域内沿线设置标识标牌一批。
二、相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和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书)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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