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

全自然资字〔2023〕108号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3-05-10 15:52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县局机关各股室及二层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2021版)》(桂安委〔2021〕10号)《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2021版)》(市安委〔2021〕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县局“三定”方案中领导分工、机构职责内容及人员变动情况,县局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毅飞  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庾全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陈  淼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凡明 局长助理

戴明洁 局长助理

成      员:马德友  局办公室主任

唐  钊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股长

蒋林林  国土空间规划股股长

蒋  荣  财务股股长

陈广宇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股长

蒋建军  城乡规划股负责人

杨英龙  矿业权管理股股长  

蒋顺利  国土生态修复股股长

汤雪娟  耕地保护股股长

何  娜  自然资源调查与地理信息测绘管理股股长

蒋光国  行政审批办主任

唐玉春  党建与廉政办主任

蒋汉升  政策法与信访股股长

唐  蘅  执法监察股股长

唐建友  地质勘查矿产保护股股长

唐柏林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管理股股长

王钱广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王荣之  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张七三  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蒋丽华  信息中心主任

王  雄  空间规划技术站站长

杨宝权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蒋  钦  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朱黎明  土地征收事务所所长

王志伦  雷公岭国家矿山公园管理所所长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工作机构

县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上级精神,负责落实县安委会、县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积极与县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沟通对接,统筹协调相关事宜;协调安排领导小组各成员股室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办公室设在县局矿业权管理股,股长杨英龙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成员股室各1名人员组成。

(二)共同职责

县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局机关各股室、各二层单位都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职责的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定期分析预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4.健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作经费。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指导、督促、检查下级部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组织开展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7.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8.指导监督本系统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9.依法组织、配合或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职责分工

各成员股室及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及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1.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贯彻落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制度,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年初的领导分工,局领导干部要检查督促分管的股室及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制度机制,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单位:局党组)

2.抓好规划审批中安全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指导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中要与安全生产规划做好衔接,落实安全生产规划的相关要求;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要将安全生产、消防作为重要条件,杜绝重大安全风险和火灾隐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审核工作。(责任单位:空间规划股、空间用途管制股、城乡规划股、空间规站、利用股、确权登记、法规和信访、审批办)

3.抓好矿山安全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管理,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合理布局探矿权和采矿权;组织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负责协助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矿业权管理股、执法督察股、执法大队、审批办、地质勘查矿产保护股)

4.抓好矿井关闭治理。监督检查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井关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执法督察股、执法大队、矿业权管理股)

5.抓好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抓好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尤其是重点抓好地灾治理、生态修复、土地整治等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责任单位:地质勘查矿产保护股、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土地整治中心)

6.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协调

(1)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我局是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加强对废弃矿山、收储土地内坑塘水面的管理,并通知县局人员教育好未成年子女远离危险 水域,防止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责任单位:生态修复股、办公室、土地储备中心)

(2)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治理领导小组。我局是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预防地质灾害事故宣传教育演练,增强学生识避险意识。按要求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预防、排查和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地质勘查矿产保护股)

(3)县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我局是县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道路两侧危岩、地灾的防治。按要求参加市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落实会议相关要求。(责任单位:地质勘查矿产保护股)

(4)县“治超”工作协调小组。我局是县“治超”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是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源头企业(如矿山)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超限超载的发生。(责任单位:矿业权管理股)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常务副组长主持,根据上级要求或任务需要召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

(二)工作任务中只涉及单项工作的,经对应工作的分管局领导签批后,由责任股室负责落实;涉及多项工作的,经分管矿业权管理的局领导签批后,由相应责任股室分别负责落实,并及时将工作落实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三)领导小组各股室成员要结合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配合,积极贯彻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署的工作。安全生产所涉各项工作必须规范整理台账资料。

(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需调整,涉及领导小组成员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局领导批准;涉及其他成员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批准。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