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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然资字〔2023〕120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2023-05-19 18:00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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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及二层单位: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工作规则》已于2023年3月印发给各股室及单位,内容含盖了《工作纪律》《考勤制度》《财务制度》《食堂管理规定》《督查制度》《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等,请组织本部门认真学习,认真遵守。在此,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作风。经局党组决定,作出如下工作纪律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抓好落实。

一、会风纪律

(一)集中例会。局机关及二层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原则上都必须参加星期一或节假日后上班第一天的集中例会,因特殊岗位或其他个人原因确实不适合参加集中例会的,必须经局党组审议同意后,报局办公室登记,可不参加集中例会。集中例会实行点名制和通报制。如有事需请假,中层(含副职)以上干部需向局长请假,报局办公室登记;一般干部职工需向分管领导请假,报办公室登记,凡是未请假点名不到的算缺席,局办公室每个季度对会风纪律进行通报。

(二)业务会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会议原则上由需参加会议的股室及二层单位负责人参加。为提升会议质量,各股室及二层单位需上会议题,必须3天前报局长、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上会后,发业务会审工作群,提前给大家审议。如负责人有事或出差不能参加的,必须委派1名本部门人员参加。

(三)外部会议。外部会议在没有指定具体参会人员的情况下,由局办公室向局长或分管副局长请示,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指定参加会议人员,局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必须服从,如有异议,必须在会议召开之前向局长或分管领导请示同意,确保另有人员参加会议后才可以不参加会议。参会人员会后如领有任务要及时向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汇报,并告知局办公室登记任务内容。参会人员如不服从,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诫勉谈话。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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