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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然资处字〔2023〕25号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依法无偿收回全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位于全州县全州镇三二二国道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3-10-24 16:23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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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全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依法无偿收回全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位于全州县全州镇三二二国道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全政函 [2023]70号),批复同意收回你局位于全州县全州镇三二二国道旁地块10196.8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纳入政府储备土地。因此,我局决定收回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决定如下:

一、依法无偿收回全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10196.8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注销全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持有的桂(2021)全州县不动产权第0006506号《不动产权证》。全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在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下达后的一个月内持原有桂(2021)全州县不动产权第0006506号《不动产权证》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如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全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全州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4日

开方式:主动公开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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