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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然资处字〔2023〕26号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依法收回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位于全州镇桂黄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3-10-24 16:25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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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全州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位于全州镇桂黄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全政函[2023] 72 号),批复同意收回你局位于全州镇桂黄路2807.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纳入政府储备土地。因此,我局决定收回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决定如下:

依法收回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位于全州镇桂黄路2807.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持有的桂(2004)全州县不动产权第01090508号《不动产权证书》。

如你局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全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全州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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