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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然资规复〔2024〕9号关于原则同意广西东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锰系新材料技改升级项目规划总平面图的批复

2024-03-15 10:51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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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广西东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锰系新材料技改升级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图,具体批复如下:

一、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一)规划用地面积79781.49㎡平方米

(二)容积率:0.954(以79781.49平方米用地面积计算)

(三)建筑密度:42.85%(以79781.49平方米用地面积计算)

(四)绿地率:4.0%(以79781.49平方米用地面积计算)

(五)总建筑面积51443.6m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76128.2m平方米(厂房、仓库建筑高度≥8m,按2倍建筑面积计容),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1263m²(浇注除尘、炉前排烟除尘池)。

(六)机动车停车位215个,其中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专用停车位5个。

二、在项目规划条件核实前,煤气柜西、北侧现状高压线须迁移(地埋),并与建筑物、煤气柜的距离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三、图中阴影部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广西东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取得阴影部分土地所有权前,18#、19#、20#不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该方案如涉及消防安全、人防工程、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公共安全、交通管理等专业管理问题,应取得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意见,如因专业主管部门意见须对该总平面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的,应向规划部门申请变更设计方案。

五、该项目在规划条件核实前,须完成厂区绿化建设和各种管线(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等管线)的敷设。

特此批复。

附图:广西东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锰系新材料技改升级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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