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匠心粉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桂林匠心粉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的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一)用地面积:10525.8平方米
(二)容积率:1.33
(三)建筑密度:59.13%
(四)绿地率:1.69%
(五)总建筑面积8135.54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3975.52平方米。
二、该方案如涉及消防安全、人防工程、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公共安全、交通管理等专业管理问题,应取得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意见,如因专业主管部门意见须对该总平面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的,应向规划部门申请变更设计方案。
三、该项目在规划竣工验收前,须完成项目红线内绿化建设和各种管线(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等管线)的敷设。
特此批复。
附图:《桂林匠心粉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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