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文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全州县文桥镇白毛村委受火灾群众恢复重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予以颁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现将该证书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州县文桥镇白毛村委受火灾群众恢复重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12-450324-04-01-538758
建设单位名称:全州县文桥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依据:本项目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发展改革局《关于全州县文桥镇白毛村委受火灾群众恢复重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全发改项字〔2024〕28号)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拟选位置:全州县文桥镇。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拟总用地面积1.0619公顷,
其中:农用地1.0619公顷(含其他林地1.0619公顷,不占耕地)。
拟建设规模:新建挡土墙1104.30m3,平整场地面积10619.15m2,新建住宅面积4269.86m2,道路硬化面积3694.50m2,新建围墙长254m,绿化面积2654.79 m2,室外电气工程1项及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
二、相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书)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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