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全州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强力推动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 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深化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1.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一切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组织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
2.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年计划,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同落实,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层层落实。
3.加强法治能力。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知识,自觉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通过系统培训、法治专题学习会等形式,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二)落实法治建设“三方案”情况
1.领导高度重视,注重宣传教育。一是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二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二是制定自然资源系统党组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法制教育培训等制度,通过深入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使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断强化,资源保护的基本国策意识和节约集约用地观念明显增强,法治宣传能力得到提高。三是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日,设立宣传点、摆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开展了《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条例》《宪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通过广泛宣传,使自然资源政策、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意识。
2.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便民平台。一是及时清理权责清单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在自治区网上办事大厅及时公布我局权责清单,公示办理的程序、收费依据、标准和办理流程等。二是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开通了微信预约取号及办件进度查询,扫受理单上的二维码即可查询办件进度。实施登记、交易、征税“一窗受理”服务。三是建设“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平台。建立不动产登记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等清单,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与税务、住建、交易部门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由税务、住建、交易部门入驻不动产登记中心,现税务、住建、交易部门已进驻不动产窗口开展业务工作,已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征税“一窗式”服务。不动产登记全面推行一次办、一门办、一窗办、一网办、就近办,开通银行抵押登记端口,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四是压缩办理时限。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从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将抵押登记业务从15个工作日压缩为即时即办。查封、异议、变更、预告等业务实现即时办结。五是创新开通“绿色通道集中办理室”,开设周末受理窗口,开通快递发放证书业务,对特殊群体实行上门服务,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集企业、群众、基层代表的意见。启动满意度测评仪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的测评,对测评结果定期进行公示。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真正意义上便民利民。
3.完善制度体系,促进法治建设。一是建立内部会审、集体决策等制度。对土地审批、采矿权登记等重大许可事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供应、耕地开发管理等重大决策,实行相关股室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有效地防止了各种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二是健全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分级查处责任制度。根据全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自然资源动态巡查、重大疑难案件会审、过错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机制。推动法律顾问参与单位决策合法性审查,把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实行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五是严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及时细化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
4.维护群众利益,做好信访维稳。一是成立征地事务所,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工作。在用地报批、征收土地方面,扩大广大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尽量避免征地矛盾,保障民生幸福。对征地告知、征地告知送达、征地调查确认以及申请听证等四项程序进行统一规范。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和信访维稳工作。强化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全力提供自然资源法律服务,承办审核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具体行政审批事项80份。畅通多方位沟通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网上来信来访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办件和现场接待来访群众,政策咨询解答400多人次,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初信初投事项办理满意率70%以上,通过法制宣传和政策疏导,对来信来访的问题,全部得到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没有造成集体上访的问题。
(三)从地方立法和执法司法角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情况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亮证执法;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了操作流程,建立了完善的巡查制度,做到了巡查五有:巡查有带班领导、巡查有台账、巡查有内容、巡查有针对性、巡查有结果。三是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是建立并落实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讨论,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制框架内;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3.推行政务公开,保证行政权力高效透明运行。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紧密结合为民服务,阳光行动的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扩大公开范围,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4.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坚决支持司法机关工作。一是我局要求干部职工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干部依法办事,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办理;二是切实推进“两降一升”,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杜绝违法行政行为,切实降低行政复议被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四)法治领域改革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任务措施。一是落实制度规范。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二是整合事前公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和程序,《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以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在现行的基础上,增加监督投诉、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申请办理许可事项。三是规范事中公示。在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佩戴或主动出示能够证明具有执法资格身份的执法证件,政务中心或其他办公场所应当公开明示工作人员姓名、岗位、职务、执法服务事项等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式文书样本,制作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特别是行政处罚告知等事项,依法履行在执法过程中公开有关信息的规定;对依申请的行政执法事项定向公示办理过程。四是推动事后公开。依据《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社会公示,进一步推动形成法定事项执法结果公开的常态化,接受社会监督。在做好以上法定事项执法结果公开的基础上,可结合我局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原则下,依法论证并积极探索事后公开事项,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2.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任务措施。一是落实制度规范。严格落实研究制定的相关制度规范,主要包括《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等。二是强化文字记录。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标准,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文字记录,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三是补充音像记录。按照适用音像记录的执法岗位、音像记录设备标准和要求,依照政府集中采购的程序规定,本着适量够用的原则,采购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规范开展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重大案件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对其他执法活动,根据需要经合法性论证后开展音像记录。四是提高信息化水平。研究将音像记录信息纳入档案系统存储,形成音像记录全归档、防删改、可回溯、易检索、成本低的存储管理模式。五是强化记录实效。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制度基础上,各科室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注重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任务措施。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守住合法底线。严格研究制定的相关制度规范,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五)履行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职责情况
1.坚定不移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倍加珍惜发展机遇,切实扛起使命担当,坚决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凝心聚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努力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之路上迈出新步伐。
2.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自觉担负起责任,坚定不移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作为国之大者,全力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风范、广西特色、桂林经典”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一城一都一地一中心”,用活用好桂全州红色文化旅游资源,打造全国领先、世界知名的红色旅游新标杆。
3.围绕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开展普法学习宣传。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到2025年,制度健全、职责完备、覆盖全面、精准高效的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基本建成;全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显著提升,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全县依法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显著提升,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及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显著提升。二是细化学习内容。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全系统干部职工培训的必修课,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4年以来,党组书记、局长刘毅飞同志带领全体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制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专题部署、重大问题跟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的完成法制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刘毅飞同志充分发挥党委第一责任人职责统揽全局,协调的各方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发生。
(二)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刘毅飞同志在局党委会上部署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机制,落实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
(三)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刘毅飞同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刘毅飞同志担任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大力支持法治宣传先关工作,同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多次参加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有关活动和会议。
三、法治建设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我局在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外部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由于机构改革,执法任务加重,我局执法人员未增加,新增的林业、农业、规划等执法业务不熟悉的问题,别是基层所执法人员不足,对行政执法带来了新的挑战。二是县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部门行政执法权下放到乡镇一级,但在业务方面却受自然资源部门监管,不存在上下级和隶属关系,且不同部门之间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存在差异,导致在衔接配合、案件移交、后续整改、完善手续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三是行政职权整合不彻底,责任分工不明确,容易导致推诿、扯皮现象,增加执法成本。政府对将相关职能部门一般性行政执法权进行了整合,但各部门仍保留了部分技术性关键性的职权,导致以前只须由职能部门完成的工作,现在却必须由职能部门和综合执法两个部门来完成,增加执法成本,而且由于工作衔接、配合机制不健全,极易导致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
(二)内部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行政应诉、答辩等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我局虽设政策法规与信访股和执法监察股,但政策宣传和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与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依法行政整体发展水平不平衡,依法行政意识还没有普遍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所不足。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创新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四是干部职工法治思想有待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在开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卷评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的过程中,发现部分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但事实存在部分程序瑕疵,容易引发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紧扣县委总体部署和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为保障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
(一)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紧紧围绕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持依法治国基本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破立结合,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自然资源法律秩序。
(二)全面推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一是持续做好“放管服”工作,及时落实国家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更新本局权责清单,并公布到自治区网上办事大厅。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衔接工人,抓好审批流程各个环节。三是扎实推进“两降低一提升”专项行动成果的转化,完善有关制度,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胜诉率,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工作,力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年度行政诉讼100%,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注重利用“8.29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集中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法律学习和法治培训制度,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
(四)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规范制定程序,扎实做好涉及机构改革自然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加强自然资源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加强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五)加大案卷评查力度完善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并根据工作情况,对案卷评查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及时调整,在统一评查的基础上增加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督,加大整改力度,以案卷评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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