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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然资处字〔2025〕20号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依法收回全州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部分位于全州县才湾镇小坪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5-07-11 18:00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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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全州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全州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全政函[2025]68号),批复同意收回你学校位于全州县才湾镇小坪岭4002.8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纳入政府储备土地。因此,我局决定收回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决定如下:

依法收回全州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位于全州县才湾镇小坪岭4002.8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全州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持有的全国用(2008)第0109089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如你学校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全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全州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荣之  联系电话:13457386669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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