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然资听告字〔2022〕第2号
全州县龙水镇龙水村委第3、12村民小组:
全州县龙水镇集中供水建设项目依法拟征收你们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4999公顷(乔木林地0.4838公顷、灌木林地0.0161公顷),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定了《补偿安置公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们对《补偿安置公告》中的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即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联系人:蒋艺
联系号码:18077302001
全州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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