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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书(自然资听告字[2022]第3号)

2022-04-20 18:00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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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然资听告字〔2022〕第3号

全州县龙水镇塘前村委第3、5村民小组:

全州县龙水镇集中供水建设项目依法拟征收你们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1514公顷(其他园地0.0826公顷、乔木林地0.0682公顷、设施农用地0.0006公顷),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定了《补偿安置公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们对《补偿安置公告》中的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即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联系人:蒋艺

联系号码:18077302001

全州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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