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然资听告字〔2023〕第61号
全州县全州镇七一村委第7、8、9、12、13、16村民小组:
全州县文化创意特色产业园建设工程依法拟征收你们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0.9325公顷(水田5.0107公顷、旱地0.0074公顷、果园0.1261公顷、其他园地1.0166公顷、乔木林地4.1896公顷、灌木林地0.1732公顷、田坎0.0058公顷、农村宅基地0.4031公顷),我县依法拟定了《补偿安置公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们对《补偿安置公告》中的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即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全州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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