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枧塘镇珠塘村民委员会第3村民小组:
全州县城乡供水建设项目城区集中供水工程(一期)项目依法拟征收你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7240公顷(均为乔木林地),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定了《补偿安置公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们对《补偿安置公告》中的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即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全州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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