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征地信息 > 听证告知书

听证告知书(全自然资听告字[2024]第1号)

2024-02-08 18:00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全州县枧塘镇珠塘村民委员会第3村民小组:

全州县城乡供水建设项目城区集中供水工程(一期)项目依法拟征收你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7240公顷(均为乔木林地),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定了《补偿安置公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们对《补偿安置公告》中的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即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全州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