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听告字〔2020〕第09号
全州县绍水镇塘口村委乐家园村民小组:
全州县绍水镇水果农贸加工厂项目建设用地依法拟征收你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5071公顷(均为果园),我局依法拟定了《补偿安置公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们对《补偿安置公告》中的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即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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