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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书(自然资听告字[2020]第12号)

2020-11-03 10:10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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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听告字〔2020〕第12号

全州县全州镇龙岩村委第1、8、9、10村民小组:

全州县2020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地块A)依法拟征收你们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2.2737公顷(水田6.5120公顷、旱地1.1427公顷、果园0.8314公顷、有林地2.2794公顷、灌木林地0.9954公顷、农村宅基地0.0305公顷、农村道路0.2860公顷、沟渠0.1568公顷、田坎0.0395公顷),我局依法拟定了《补偿安置公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们对《补偿安置公告》中的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即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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