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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书(自然资听告字[2020]第14号)

2020-11-02 10:10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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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听告字〔2020〕第14号

全州县黄沙河镇竹塘村委第2、13、14、15、16村民小组:

全州县2020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地块D)依法拟征收你们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6335公顷(水田0.4100公顷、旱地0.1071公顷、坑塘水面0.0612公顷、田坎0.0551公顷、农村道路0.0001公顷),我局依法拟定了《补偿安置公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们对《补偿安置公告》中的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即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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