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水镇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拟征收全州县龙水镇龙水村委第3、12村民小组,龙水镇塘前村委第3、5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6513公顷(约9.77亩),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全州县龙水镇集中供水建设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全州县龙水镇龙水村委第3、12村民小组,龙水镇塘前村委第3、5村民小组(具体用地范围以项目用地规划红线为准)。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全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州县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办法的通知》(全政规〔2020〕4号)规定执行。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不得在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否则不予补偿。
六、涉及其他事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特此公告。
全州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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