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征地信息 > 征地告知书

全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县龙水镇2021年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2-01-17 18:00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股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龙水镇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需要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拟征收全州县龙水镇龙水村委第1、2、4、5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1.7530公顷(约26.30亩),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全州县龙水镇2021年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全州县龙水镇龙水村委1、2、4、5村民小组(具体用地范围以项目用地规划红线为准)。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全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州县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办法的通知》(全政规〔2020〕4号)规定执行。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不得在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否则不予补偿。

六、涉及其他事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特此公告。

全州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