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全州县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需求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拟征收全州县全州镇七一村委第10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2.1664公顷(约32.50亩),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全州县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全州县全州镇七一村委第10村民小组(具体用地范围以项目用地规划红线为准)。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函〔2023〕6号)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全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州县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办法的通知》(全政规〔2020〕4号)规定执行。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不得在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否则不予补偿。
六、涉及其他事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特此公告。
全州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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