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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县咸水镇南宅教学楼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03-07 18:00     来源:全州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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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咸水镇南宅村基础教育条件,扎实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全州县咸水镇南宅教学楼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现拟征收全州县咸水镇南宅村委第1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4000公顷(约6亩),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全州县咸水镇南宅教学楼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全州县咸水镇南宅村委第1村民小组(具体用地范围以项目用地规划红线为准)。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函〔2023〕6号)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全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州县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办法的通知》(全政规〔2020〕4号)规定执行。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不得在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否则不予补偿。

六、涉及其他事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特此公告。

全州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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