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州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廖照德 县长
副组长:蒋小刚 副县长
成 员:盘 今 县政府办主任
谢建生 县委办副主任
林南山 县财政局局长
吕忠荣 县发改局局长
唐经勇 县审计局局长
胡宗连 县统计局局长
蒋 炜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蒋向荣 县住建局局长
唐超云 县工信局局长
卢天山 县环保局局长
蒋昌群 县农业局局长
蒋步波 县文新广体局局长
李桂全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廖勇生 县城北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和部署创建活动的全面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蒋炜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新一周期工作安排和新修订的指标标准体系〉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35号)要求,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开展创建活动,负责模范县申报及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15年7月8日
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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