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各二层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加强管理,及时掌握、把控创建工作情况,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责任制度
1.创建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创建中各类会议以及创建中各部门的相互协调。
2.创建活动办公室负责拟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创建指标标准体系。
3.创建活动办公室负责,其它各股室配合,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
4.创建活动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创建任务的完成以及考核工作。
5.城北新区管委会、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分别负责各自创建活动相关工作。
6.监察室对创建活动实行全程跟踪督察。
7.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中的各类相关数据以及文件资料。
二、定期汇报制度
1.按照创建各阶段主要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由创建办牵头并指定专人跟踪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一向创建活动主要领导书面汇报创建工作相关情况。
2.根据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每周进行一次统计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并将《报告》抄报创建领导小组领导。
3.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及解决办法和下一周工作计划等三方面内容。
三、例会制度
(一)、会议目的
1、实现创建工作的有效管理,促进创建各部门间沟通合作。
2、提高各部门创建工作效率,及时掌握工作进度。
3、集思广益,便于更好开展创建工作。
(二)会议时间
每月一次,时间为第一周周一上午九点。
(三)会议地点
国土局三楼会议室
(四)出席人员
创建办公室成员、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五)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创建工作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
2、听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3、研究创建工作部署;
4、讨论创建工作中好的建议、遇到的问题和研究对策;
5、其它创建工作的相关事宜。
四、奖惩制度
(一)、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记重大过错、警告处分:
1、在办理业务中接受有价证券、贵重礼品,影响业务正常办理的;
2、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3、未认真执行创建工作各项制度,作风浮漂,工作效率低下的;
4、对符合业务受理条件,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理的;
5、重大事项或问题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
6、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的。
全州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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