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及二层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县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新一周期工作安排和新修订的指标标准体系〉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35号)及桂林市《关于印发桂林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市国土资办〔2015〕82号)的文件要求,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各考核指标实施,进一步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将全州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指标标准分解体系及责任分解相关表格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先决性一票否决指标责任分解表
2、土地资源指标释义、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及责任分解表
3、矿产资源指标释义、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及责任分解表
4、综合性指标释义、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及责任分解表
5、基础数据责任分解表
全州县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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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